寒潮雨雪期间的应急预案

时间:2024-09-19 20:29:14
寒潮雨雪期间的应急预案

寒潮雨雪期间的应急预案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保不准会发生突发事件,为了避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编制应急预案。你知道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寒潮雨雪期间的应急预案 ,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寒潮雨雪期间的应急预案 1

一、总则

为了应对冬季降雪,减少因下雪给业主的生活带来安全隐患和生活不便,公司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清雪原则

要求所有部门以雪为令,及时清除积雪,不能拖拉延缓。冬季清雪铲冰工作实行责任区划分和全员义务清理相结合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

总指挥:xxx

成员:xxx

四、职责

(一)公司的清雪领导小组,指挥协调公司责任范围的清雪工作

(二)公司综管办负责保障应急物资的`提供(包括盐、及清雪工具等);及大雪和暴雪应急抢险的辅助与协调、清雪铲冰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各部门针对所辖区域的道路、活动场所及时开展积雪积冰的清除工作。

五、雪情标准

降雪量在3cm以下为小雪,降雪量达到3-10cm为中雪,降雪量超过10cm为大雪。

六、清雪工作程序

(一)小雪

1、昼间降雪的,雪停即组织清扫;夜间降雪的,次日正常上班前应当清扫完毕。

2、道路、住宅区等人流密集区无堆雪、无散雪、无结冰即可进行清雪工作。

(二)中雪

1、物业社区微信:昼间降雪的,雪停即组织清扫,或雪未停,但积雪厚度超过5cm时组织清扫;夜间降雪的,次日临晨开始组织清扫,合理安排积雪堆放,必要时组织人员对主要交通要道积雪喷撒适量盐水

2、道路、住宅区等人流密集区无堆雪、无散雪、无结冰即可进行清雪工作。

(三)大雪或路面结冰

1、公司清雪工作指挥部下达清雪指令,必要时,及时协调机械推雪设备。

2、各部门尽可能多的组织人员立即就位,组织开展义务清雪铲冰工作。

3、各部门要对主要交通要道积雪喷撒适量盐水或融雪剂,并对含盐积雪清运到指定地点,并对结冰路面进行处理。

4、公司综管办对各责任区清雪工作组织验收合格后结束清扫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小雪12小时,中雪24小时、大雪48小时应完成积雪清扫工作,严重雪情不超过60小时。

(二)不得在果皮箱、垃圾池周围堆放积雪,未被污染的积雪可堆放树穴及绿地内,被污染的积雪(喷洒过盐水的雪)禁止倒入树穴及绿地内。

(三)周六周日及节假日如遇降雪仍按照本预案执行。

寒潮雨雪期间的应急预案 2

冬季,风干物燥,地冻路滑,天气多变,是季节性安全事故的高发期、易发期和流行性传染疾病的多发期。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平安工作,打造和谐校园,防范雨雪天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并能快速、及时、妥善的处理突发事件,切实有效降低雨雪天气安全事故的发生。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切实从我校实际出发,制定本预案。

学校雨雪天气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潘亚奇

全面负责校园雨雪天气安全工作,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

副组长:胡涛,胡勇,肖德胜,程金和

组员:胡丽娇,夏慧章,黄元桂,李江华,付玲,柯国民,柯琼英,程显栋

一、高度重视冬季安全工作

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冬季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完善措施,加大力度,狠抓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不断完善学校安全工作管理。

二、切实加强冬季安全教育

加强安全教育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基础。各班级要针对冬季安全工作特点,充分利用黑板报、广播、班队会、放学前10分钟教育、专题报告会等形式,开展扎实有效的安全教育。要突出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煤气中毒)、学生乘坐接送车安全、不到结冰水库水塘玩耍滑冰、严防火灾、冬季体育运动等为重点的学生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密切关注冬季消防安全冬季是火灾事故的高发期。

学校要认真落实冬季消防安全的具体措施,要切实加强对学校用电、防火管理,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器;认真排查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部位,凡被封堵、锁闭或占用的要及时疏通。同时,要教育学生严禁野外用火、玩火和参与救火。学校要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落实好相关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

四、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防范工作

进入冬季,风、雨、雪、霜冻等恶劣天气增多,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进一步落实责任,完善应急预案。各班级要加强对学生上、放学路上遵守交通规则、避让危险车辆等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要搭乘“三无”车辆和超载车辆上、放学。如遇恶劣天气,要教育学生尽量不骑自行车上、放学,教会学生掌握避风、避雨、避雪,防雾、防冻、防滑等自救常识;家校联系制度、《致学生家长公开信》等多种形式及时通知家长,尽量让学生家长接送上、放学。有学生接送车的,要特别强调接送车家长的安全教育,落实安全行车规范,注意学生上、下车安全,嘱咐学生家长严防“超载、超速”,确保接送安全。要注意了解学校周边和学生上放学路途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教管站汇报。

五、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

学校要切实做好冬季流行性传染疾病的预防工作,要高度重视食品卫生安全。加强对校内放心店的监督与管理,教育学生不吃“三无”、垃圾食品。教育学生注意个人卫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学校要落实疫情报告制度,安排专人负责疫情报告,发现传染性疾病,立即上报教育局和卫生疾控部门,并在卫生疾控部门的指导下,做好传染病疫情控制工作。

六、进一步确保学校校舍、校产的安全

学校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校安工程”,切实做好校园内的教室、围墙、车棚和校园周边建筑物等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做好记录。年关将至,还是偷盗现象较多的'季节,要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加强值班、值日工作,责任到人。

七、进一步规范学校的安全管理

学校要进一步落实好学生请假、点名、值班等安全管理制度、工作措施、责任落实。学校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采取应对措施,要保持通讯联络畅通,遇有重大险情,要立即按规定程序要求上报。

八、进一步强化应急演练机制

学校要结合冬季特点继续落实“一日一小练,一月一大练”的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可以结合实际开展冰冻天气下的应急撤离演练,要通过长期不断地紧急疏散和逃生演习,检验预案的实用性和操作性,检验师生逃生知识的掌握程度 ……此处隐藏20499个字……息发布情况,及时接收和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各相关部门、乡镇政府要在学校、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国道、省道等重要道路和易受气象灾害影响的桥梁、涵洞、弯道、坡路等重点路段,以及山区等建立起畅通、有效的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渠道,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3预警知识宣传教育

各相关部门、乡镇政府应做好预警信息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4.应急处置

4.1信息报告

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发生后,县各有关单位、各乡镇政府和社区要按照国家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逐级上报相关信息,按职责收集和提供气象灾害发生、发展、损失以及防御等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或相应应急指挥机构报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信息,要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4.2信息共享

气象部门负责发布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延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教育局以及电力部门与气象部门建立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灾情互通共享机制,实现灾情、险情等信息的及时通报、实时共享。

5.应急响应

5.1响应级别

按照气象部门发布的气象灾害预警分级,对应可能或已经造成损失的气象灾害分级,划定应急响应级别:

Ⅰ级应急响应:气象部门发布了Ⅰ级预警,预测可能或已经造成特别重大气象灾害。

Ⅱ级应急响应:气象部门发布了Ⅱ级预警,预测可能或已经造成重大气象灾害。

Ⅲ级应急响应:气象部门发布了Ⅲ级预警,预测可能或已经造成较大气象灾害。

Ⅳ级应急响应:气象部门发布了Ⅳ级预警,预测可能或已经造成一般气象灾害。

5.2分级响应

按气象灾害程度和范围,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类别,各有关单位按照其职责和预案启动应急响应。

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分别发布不同预警级别时,按照最高预警级别灾种启动应急响应。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均没有达到预警标准,但可能或已经造成损失和影响时,根据不同程度的损失和影响在综合评估基础上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县有关部门、乡镇政府应根据不同预警等级,执行相应预案,采取联动措施。

5.3响应升级

(1)因气象灾害影响加重,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升级,或者气象灾害次生或衍生出其他灾害,已经采取的应急措施不足以控制事态发展,需由多个部门(单位)增援参与应急处置的,应及时上报当地应急部门。

(2)当气象灾害造成的.危害程度超出本县控制能力,需要哈尔滨市、黑龙江省、其他省或中国气象局提供援助和支持的,由县委、县政府报请市委、市政府,省委、省政府或党中央、国务院协调相关资源和力量参与事件处置。

(3)当上级气象灾害应急救援力量到达现场时,应急处置指挥权相应上移,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行动。

5.4现场处置

气象灾害现场应急处置由灾害发生地政府或相应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各单位依职责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包括组织营救、伤员救治、疏散撤离和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分配救援任务,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查明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灾害,组织公共设施的抢修和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

5.5社会动员

气象灾害发生地政府或相应应急指挥机构可根据气象灾害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动员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其他力量,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灾害防御、紧急救援、自救互救、秩序维护、后勤保障、医疗救助、卫生防疫、恢复重建、心理疏导等处置工作。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

5.6信息公布

气象灾害的信息公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灾情公布由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

信息公布形式主要包括权威发布、提供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等。

信息公布内容主要包括气象灾害种类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监测和预警,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等。

5.7响应终止或解除

气象灾害得到有效处置后,经评估,短期内灾害影响不再扩大或已减轻,气象部门发布灾害预警信号降低或解除信息,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或部门降低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响应。

6.恢复与重建

6.1善后处置

县政府根据本地区遭受气象灾害损失的情况,制定和实施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方案。

6.2调查评估

气象灾害发生后,根据有关规定,由县气象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对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及气象灾害的起因、性质、影响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与总结,分析气象灾害应对处置工作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6.3恢复与重建

气象灾害处置工作结束后,县政府应结合调查评估情况,立即组织制定恢复与重建计划,及时恢复社会秩序,修复受损的城市基础设施。

7.应急保障

7.1队伍保障

县政府、各应急救援职能部门应做好应急救援队伍保障,不断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通过经常性的培训、演练提高救援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

7.2经费保障

财政部门要根据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将同级政府有关部门履行自然灾害应急保障职能所需必要经费,纳入同级政府部门预算统筹保障,并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资金的监督和管理。

7.3物资保障

根据不同区域气象灾害的种类、频率和特点,按照实物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生产能力与技术储备相结合、政府采购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分区域、分部门合理储备一定数量的应急物资,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

7.4通信保障

建立互联共享、反应快速、灵活机动的气象灾害应急通信保障系统、预警信息传播系统,确保应急期间通信畅通,预警信息覆盖面进一步拓宽。

7.5应急用电保障

担负重要应急机动处置保障的单位,应通过发挥移动发电装备的功能,结合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号提前部署,为应急处置提供电力保障。

7.6技术保障

开展气象灾害预报预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提高气象灾害应急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和水平。针对我县的气象灾害风险特点,鼓励和支持有关科研教学单位、学术团体和个人,开展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与方法研究,做好气象灾害应急技术储备。

8.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县政府制定并负责解释。

预案实施后,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工作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和出现新情况,预案制定部门应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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