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调解工作自查报告4篇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报告,报告根据用途的不同也有着不同的类型。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行政调解工作自查报告,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市行政调解指导中心: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xx”的工作主题,紧紧围绕“重在基层、重在预防”的工作思路,坚持以人为本,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增添举措,扎实推进行政调解工作。按照要求,我局认真开展了自查,自查得分为100分。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目标完成情况
(一)狠抓基础,全力推进。(自查得分:28分)
1.抓队伍建设。一是建立机构。新成立了行政调解中心,中心下设办公室和6个调解工作组,办公室负责案件交办、材料归档等日常工作,工作组负责承办纠纷调解。二是储备人才。以本部门业务骨干为主体,其他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作为特邀调解员,建成行政调解员人才库,市本级已储备人才31人。三是注重培训。按照“三懂一会”(懂政治、懂法律、懂政策,会做群众工作)的总体要求,对280名基层劳动保障行政调解员进行培训,共培训600余人次,提高业务水平。
2.抓平台建设。一是抓硬件投入。今年5月投入10万余元将调解中心搬迁至主楼,使之更具规模和实用性,同时保障调解工作经费。二是抓软件规范。在总结以往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健全了行政调解工作流程等相关制度并上墙公示,完善了《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调解工作管理暂行办法》。三是落实工作经费,兑现个案奖励,保障行政调解工作正常进行。
3.抓机制建设。一是完善了市、县、乡三级调解机制,对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实行“三三调解”。如在处理瑞德实业xxxx有限公司两名职工因解除劳动关系与公司发生争议问题时,初期经调解中心工作组多次调解未成功,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我们仍未放弃调解,经副主任、主任多次调解,终于让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并撤诉。二是对涉及部门多影响面宽的复杂疑难案件,实行联合调解。今年以来,在处理xxxx公司与xx名职工的劳动关系纠纷问题上,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等部门进行联合调解,妥善化解了矛盾纠纷,由公司向职工支付了46万元的经济补偿及加班工资。在处理xxxxxx公司与xx名职工的劳动关系的重大纠纷问题时,市、县、乡三级联动,历时三个月终于使问题基本得到解决,消除了重大不稳定因素。三是实行行政调解工作联络制度,在市、县(区)两级人社部门分别设立了一名联络员,按月报送行政调解报表,随时报送行政调解信息,及时针对反馈问题制定对策。四是实行行政调解回访制度,行政调解中心办公室应积极做好相关材料收集、整理和归档。达成调解协议一个月内,调解工作组应对当事人进行回访,了解调解协议的落实情况,并敦促当事人按时履行调解协议。
(二)灵活方法,柔性化解纠纷。(自查得分:50分)
1.突出温馨调解。一是注重环境温馨,以“和为贵”为行政调解室大背景,凸显人文关怀,促使双方当事人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协商问题。二是注重过程温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不厌其烦讲政策、说道理,反复多次调解,力争每一件纠纷在进入法律程度之前得到圆满解决。三是注重服务温馨,坚持热情大方,耐心细致,不卑不亢,用语规范,增强行政调解亲和力。
2.灵活方式方法。针对不同群体、不同案件,采取不同的调解方法,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3.坚持主动调解。为避免不服仲裁裁决、行政复议、信访答复结果引起的长期诉讼,切实保障职工权益的及时兑现,我们提前介入各类纠纷,逐步建立起以行政调解为前,集中调解为手段的人力资源纠纷调处机制。今年以来,我局调解147件,调解成功142件,调解成功率96.6%。
(三)加强指导,构建网络。(自查得分:22分)我局严格实行指导调解考评制度,将指导区县行政调解工作规范到日常工作中,并根据指导行政调解工作成果对的个人进行奖惩。目前,乡镇劳动保障所设立了调解室,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设立了调解中心,形成以基层劳动保障站所为依托,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主体,覆盖市、县(区)、乡(镇)三级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调解网络,人员、经费得到了保证,确保“小纠纷不出乡、大纠纷不出县、突出问题不出市”的目标。通过大力开展行政调解工作,我局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多数纠纷在5日以内得以化解,一些重大疑难案件的调解最长时限也没有超过两个月。劳动争议案件明显减少,来信来访、举报投诉案件也呈下降。今年以来,全市人社系统共调解551件,调解成功512件,调解成功率92.9%。
今年,我办的行政调解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法制办的指导下,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和平安的要求,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工作职能,以创新的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限度地化解各类行政纠纷、社会矛盾纠纷,将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一、领导重视,健全机构
为充分发挥行政机关的调节作用,强化调解意识,履行调解职能,减少矛盾纠纷激化,营造和谐稳定的行政管理环境。我办领导高度重视,将依法行政调解工作列入办议事日程,及时召开办务会,专题研究落实行政调解工作各项任务。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的行政调解领导小组,负责行政调解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下设行政调解办公室。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调解的良好氛围
我办坚持以信访和办理各项工作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以及本部门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意识,自觉把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途径。
三、完善机制,落实责任
在经过与人民调解认真的分析对比之后,我办初步拟定了开展行政调解工作的制度、程序,对开展行政调解的受案范围、条件、原则做作了规定。要求行政调解人员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案件落实到人、责任落实到人。建立信息报送联络制度,明确一名信息联络员,专门负责收集行政调解有关信息和数据。坚持既相对独立、各司其职,又相互衔接、整体联动的原则,对不愿进行行政调解或未达成协议的,我办积极引导当事人运用行政复议、裁决等方式进行解决。实现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大调解有机衔接。
四、切实加强行政调解力度
一是以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工作重点,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严防矛盾纠纷激化,即使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二是积极发挥行政调解职能,强化尽职尽责和服务意识,坚持实行办领导接访制度和接待登记制度,对群众的来访,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想办法解决,对于确实不能解决的也坚持向群众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和解释工作。三是严格落实接待登记制度,对群众的每一件来信来访事项均认真进行登记,做好记录,并交由相关责任人限期办理,及时向来信来访群众告知办理结果,积极进行调解和疏导,力求在我办内解决争议。四是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每月一次排查不稳定信息上报制度,认真梳理了我办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并针对性地制定了有效处置方案,有效防止了非正常上访、重复上访、集体上访,以及群众事件的发生。
五、存在主要问题
(一)宣传工作不够深入广泛。由于对行政调解宣传的不够广泛深入,群众对行政调解还缺乏认识,致使其缺乏群众基础。
(二)观念更新不够,对行政调解工作方法、以及与其他纠纷化解方式之间的区别和衔接认识不足,影响行政调解工作效率。
(三)行政调解人员工作能力有待提高。纠纷调解需要办案人员具有较高的业务能力,我办行政调解工作人员经验不足,精通法律、提供高效优质服务的人才还较少。
六、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办将认真按照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对行政调解工作的安排,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力争行政调解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制订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措施,保障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引导群众依靠行政调解途径解决纠纷争议。
三是加大学习培训力度,提高行政调解办案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继续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
我局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执法为民”的宗旨,建立完善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为及时处理、化解社会矛盾,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推动社会和解发展,做出了一定努力。
一、20××年行政调解工作
1、领导高度重视,健全工作机构
结合我局实际,完善和加强了我局行政调解组织机构。成立局行政调解委员会,由党组书记、局长姚陈云局长,党组成员王美红任副主任,各股室股长为成员。行政调解委员会下设局行政调解办公室,由法规科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明确了行政调解委员会和行政调解办公室职责。
2、严格规范审计听证程序
为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我局根据《审计法实施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作出较大数额罚款的处罚决定前,应告知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人员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明确听证告知程序、规范了听证笔录和听证文书。
3、建立档案管理备案制度
为加强本文书立卷工作,归档的文件材料按年度立卷,分别立卷归档。坚持部门收集、管理文件材料制度。我局指定文书人员,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文件材料,并保持相对稳定。
4、严格考核问责
我局把行政调解工作作为综治、维稳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并纳入目标管理。对调解工作成绩突出的责任股室和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调解工作不落实,导致矛盾纠纷突出、发生重大群众事件的责任股室,将追究相关责任。
二、行政调解情况
20××年我局无行政争议事项。
三、我局行政调解工作目标
严格执行《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按照《国家审计准则》规范审计工作,持续不断地加强业务学习和审计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法律意识、服务意识,建立长效的预警机制,促进依法行政,推动社会和解发展。
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结合本地实际,充分发挥环保系统的行政调解作用,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取得了一定工作实效,现将我局积极探索行政调解工作情况如下:
一、主要成效
一是实现了纠纷预防。我局在接待行政调解咨询、受理申请的过程中,提前了解了信息,提前发现了问题,提前排查了诉讼隐患。把握社会矛盾动态,为政府决策及矛盾预防工作提供参考。
二是防范了工作风险。强化受理调解人员的风险意识,对不属于环保行政调解范围的申请,积极告知当事人救济渠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注重工作效率和工作方法,不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而且防范了因调解不当引起当事人缠诉、缠访,增加行政成本。
三是延伸了职能。坚持行政调解与行政指导、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相结合,全方位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积极探索,深入开展行政调解工作
在依法行政中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把行政调解和行政指导贯通到依法行政中,在彰显执法刚性的同时,充分运用调解的办法处理行政争议和行政管理的纠纷,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增强解决问题的柔性,化解矛盾、解决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年初,我局召开了专题会,研究部署了行政调解工作。一是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行政调解工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强调了行政调解工作的重要性。二是制定了20xx年行政调解工作方案,按照方案要求,细化了目标任务。三是专兼结合,建设调解队伍。在全局范围内选配工作经验丰富,业务水平较高,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行政调解主任,专门负责行政调解工作,组织、推动行政调解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健全制度,抓好落实
1、健全完善了行政调解工作制度。建立了矛盾纠纷调解室,签订了安全监管责任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
2、加强了队伍管理。组织核准审定执法人员资格,加强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并参加考试,合格率达100%,提高了从业人员素质。
三、下一步应当做好的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强化行政调解的服务意识
进一步提高干部特别是调解员的思想认识,在理念上树立国情、民情和职能意识,将行政调解与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及构建和谐社会相结合,将行政调解与行政指导、行政处罚相结合,在工作中要防止仅仅是走程序的形式主义的调解,防止以折中主义处理的无原则的调解,防止强迫一方当事人接受调解结果的不民主的调解,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精湛的业务知识和高超的调解艺术真正为人民服务。
(二)提高人员素质,不断提升行政调解的服务水平
环保系统的调解职能以信访投诉为主,工作人员在调解纠纷上具有较为丰富的经验,但是在调解其它方面却显得知识匮乏。要加强调解员在环境保护法律知识、民事法律知识、合同知识等方面的培训,拓宽调解员的知识领域,以适应当前的经济发展形势,以专业的法律知识进行调解。
(三)创新工作模式,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
进一步整合行政调解职能及资源,建立专门的行政调解机构,确定专职调解人员,除重大纠纷外,其他类型的争议纠纷都由专职调解人员调解,以便统一服务标准、统一调解流程、确保调解结果。
(四)推动司法确认,赋予行政调解协议法律效力
在积极鼓励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中约定协议的强制执行力的同时,加强行政调解受理条件、程序、文书与司法调解的对接,积极推动人民法院对行政调解协议进行确认,进一步提高行政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对不能按照协议履行的一方,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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